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5年度垃圾分类宣导、收集、运输、处置和智能信息监管平台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二次)
项目名称: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5年度垃圾分类宣导、收集、运输、处置和智能信息监管平台一体化建设服务项目(二次)
合同包1(垃圾分类宣导、收集、运输、处置和智能信息监管平台一体化建设):
合同包1(垃圾分类宣导、收集、运输、处置和智能信息监管平台一体化建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预留比例100%,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合同包1(垃圾分类宣导、收集、运输、处置和智能信息监管平台一体化建设)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